第98条内容如下:
以现金为租赁之担保者,其现金利息视为租金之一部。
前项利率之计算,应与租金所由算定之利率相等。
来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60001&flno=98
我读了陈治宇老师的课文是说:
"押租金在习惯上以不生利息为原则。
不过特别法上为保护承租人计,规定押租金须生利息亦有之。"
课文说的特别法引用的是上面那个98条
可是我自己的租屋经验, 从来都没有哪个房东在算押金利息的然后折抵或退还的
这条法律到底是有谁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