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专业,因楼下邻居用喷枪烧毁我家排水管,排水管在外墙,有一段经过他家,
所以我们有拍照去警局提告毁损罪,邻居也反告我们毁损罪,内容为破坏他家采光罩。
但上周突然发现邻居又自行修复我家排水管了?!目前官司进行中,前两天刚收到侦查庭
传票,那这样我们告他的毁损罪还会成立吗?
另外还想请问,我们也被提告毁损,收到刑事传票,是建议自行写答辩状先寄回或是当天
侦查庭口述+现场递上书面资料佐证即可呢?
ps.破坏采光罩的部分根本无此事啊,感谢谷歌实景地图,12年前他家采光罩就已经缺角
了说。。。。
先感谢各位专业的解答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