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丈夫为人作保,妻子须承担吗?

楼主: cathy1225 (Cathy)   2021-03-10 00:27:30
请问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时,未特别针对财产约定,系属于法定财产制吗?夫债妻即无须承
担吗?
妻子婚前贷款购屋,婚后贷款由夫妻共同缴纳。
先生名下无财产,因替人作保,现债权人已提告求偿,是否会影响妻子太太名下房产被追
偿?
债权人提告一案,法案已多次寄送诉讼通知至派出所领取,置之不理未前往领取,请问后
续会有何状况?
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债务各自管理承担,然而贷款共同缴纳,会被归为先生财产部分吗

主要关心重点在于丈夫为人作保被提告一事,会否影响妻子名下房产?会被求偿拍卖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3-10 00:44:00
一、未到法院办理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即为法定财产制。二、民法第1030条之1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目前为一身专属权,配偶之债权人不得依民法第242条代位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三、目前法律上并无夫债妻还之规定,但夫往生之后,须注意是否债务大于遗产?如果是的话,建议民法第1138条法定继承人最好通通都抛弃继承。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3-11 15:43:00
没收信很容易变成一造辩论判决,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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