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拍卖土地可否向继承人求偿

楼主: shanelle (饿了)   2020-12-12 23:13:49
想请问如债务人A于106年死亡 留有一笔1/30土地 由B父C母继承 又C母107年死亡 由B父与A
之兄弟姊妹共4人继承(公同共有 由债权人代办继承登记)
该1/30土地拍卖底价为16,000 无人应买
108年已办妥查封登记 惟该土地自72年起至100年间有多笔担保债权且金额皆为百万以上 想

1. 在土地未拍卖出去前 可否向A之继承人追讨16万元?
2. 继承人可否拒绝给付?
3. 适用1162-1吗?
感谢大家赐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12 23:17:00
1.可追 与土地卖不卖出去无关2.理论上是以继承A遗产的数额为限偿还A的债务3.那是一整套的程序 不会只考虑1162-1要从1156起通盘检讨到1163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2-12 23:23:00
我想继承人可能就是通通都不管的那一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3 12:45:00
个人认为,继承人会主张以该土地为继承财物主体要求以该持份为偿还,而非继承人本身的其他财产.不然,继承面额一百亿的芭乐债权,然后还有十亿的继承债务这十亿债务的债权人,主张要扣继承人的财产来偿还但是继承人说 "阿那一百亿债权是芭乐债权啊"原PO认为,这样子符合 1162,1162-1,1162-2各条立法精神?https://tinyurl.com/y2zu4hvz这篇法律事务所文章认为是不行你就算声请,也是会被撤销同样的,我举的例子也是一样,债权人只能针对所继承的遗产,进行执行的声请继承的是房子,就执行房子,继承的是现金,就执行现金顺道刚刚想到一个情况,若继承的是房子有复数债权人2人,甲and乙,两人任一债权均未超过房产价值加总则超过,那如果甲的债权,由继承人代为以现金清偿那乙的债权,要主张强制执行,那.....继承人该代偿多少呢而若不想代偿,结果强制执行该房产,该怎样主张?
作者: abcpiii (KJ)   2020-12-15 15:08:00
可追讨,但是以抵押权登记顺序清偿但债务之清偿以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为限所以债权16万如果是较后次序,甚至是未登记该抵押物不足清偿,即使请求838-1或876,也无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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