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ur.com/OiGu7IB
https://imgur.com/5TZDATm
请问版上的前辈们
照片中被害者被加害者用玻璃瓶敲破头部
加害者不断挥拳攻击头部
并且大叫我就是要给他死
如果受害者被打成这样
而加害者本身没有前科
被害者完全没有还手,加害者几乎无伤的情况下
有可能告到加害者蹲进去吃免钱饭吗?
或是寻求正当法律途径下,可以让加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感谢前辈们的解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5 12:13:00被打的理由?
被害者载女生回家,遇到前男友(加害者)被害者与该女子仅为朋友,加害者认为被害者是第三者三方皆未婚
用杀人未遂就可能了啊 他都已经喊"给他死"了法官通常听到这句都直接以杀人来处理了
你搞混检察官跟法官了可以把详情跟检察官讲清楚 检察官会考虑该用啥起诉
作者:
q347 (捕快)
2020-11-25 17:48:00你请他吃饭的意思?
作者:
qw12mo (大头蛋)
2020-11-25 18:38:00这杀人未遂吧
请问,若提告杀人未遂,如果检察官认为不足以构成杀人未遂,是否会连伤害罪也不成立呢?
作者: chumush (犬神) 2020-11-25 21:09:00
楼上,会转伤害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11-26 09:22:00最后认事用法权限在法院
请问,如果已经提告伤害,可否再转提告为杀人未遂?如果可以,程序上该怎么做,感谢大大们指点
其实通常是提告杀人未遂,如认没有杀人犯意至少有伤害故意,好像比较少人先告伤害后来又主张是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