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车祸纠纷,事由是因为我要左转到对向的加油站,有靠边减速,有打方向灯,不确定是
否压到双黄线,一转过去后方机车高速追撞,完全没有煞车,于是我和我载的人飞到对向
车道后倒地接受伤送医,路人报警(因为初判还没有下来,不晓得自己肇责多少),对方
也有倒地,但牵起车一句三字经后快速骑走,事后警察通知做笔录,对方也拿出验伤单要
告我过失伤害,我本来只想和解,目前都是皮肉伤虽然痛,但并没有要对方赔什么钱,可
是我的部分警方是说肇逃是公诉,我一定要上法院,过失伤害就看我要不要一并提告,因
为对方会告。
想请问
1.肇逃后提出的验伤单和车损是可以被采信的吗
2.公然侮辱没有录音如何告比较会赢,找证人?
3.若初判我肇责多我过失伤害成立我是不是就有案底了.....
4.需要先通知保险公司吗
5.我可以要求看监视器吗?我没有行车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