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所以钟明轩可以对木棉花主张缔约上过失

楼主: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11-07 23:38:46
钟明轩vs木棉花
我本来是认为可以
也就是依照民法153 契约成立不以书面为必要
就算契约尚未成立 似乎也有缔约上过失可以主张
可是有人说接洽的员工自己去跟钟明轩谈的
不能代表公司 公司没有授权 所以不能对公司主张
但纵使是员工 在跟对方接洽的时候应该算是公司的代理人吧
所以员工基于业务行为的法律效力归属于公司
所以钟明轩若要主张缔约上过失 被告应该还是木棉花公司
我这样讲有错吗?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11-08 02:30:00
如果只是表达合作意象 不是正式笃定约时间敲档期试音本来就应该走在前最后不管上层因为什么理由就单纯是不录用合作而已,脑补一大堆没意义还是幕后老板要委屈到员工说啥就是啥都不能有其他考量或意见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11-08 02:35:00
例如:我代表台湾跟中国道歉...提告是权利,被告应该是员工,然后员工要证明他代表公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08 10:03:00
假如这样就是签约,那是不是可以不用给费用???连多少钱都还没谈到,就讲到已经合约成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11-08 11:12:00
#1VfkRRi0 (Gossiping) 你可以看完这篇再决定不过回到一开始,提告的顺序就是这样,为什么你会觉得对原告不利?被告的才是虽小吧。
作者: redsparron (烦)   2020-11-08 11:32:00
去一般公司面试也会谈到薪水 难道谈到薪水就表示要录取吗?而且员工要代表公司去洽谈合约本就要经过公司授权 否则改天一个大公司底下的采购主管就可以替公司做决定那要总经理做啥所以症结点是员工如果被告 是否能拿出公司授权的证据不然这件事就是件罗生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1-08 14:30:00
谈到酬劳就算?演艺圈开offer大都是公司方先开酬劳啊最后磋商没成的一堆甚至一般找工作,面试的时候谈到薪水的也不少,难道只要谈到薪水就算录取?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11-09 10:57:00
马英九说薪水捐出来,没捐没人理他。钟明轩说被人毁约有谈到薪水,大家好像都在现场。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0-11-11 14:29:00
谈到酬劳不是很正常的吗?? 时间地点酬劳这些本来就要先讲双方有合意能配合之后再进行细项讨论与签约阿....更何况从目前所知的行程时间,完全不像是真的要找钟配音更像是找钟进行网红配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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