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女方)跟他老公结婚之后买了一栋房子
产权很单纯,就是挂在女方名下
但后来因为他的老公有外遇
所以女方把他自己名下的财产(就是上述所说的那栋房子)赠与给自己的小孩
小孩已经成年了,赠与税等规费也都全数缴清了
目前女方名下是完全无财产的状态
他老公因为一直在外面外遇,也没去注意这些事情
直到最近他才发现房子被女方擅自赠与给自己的小孩了
女方并不打算跟男方离婚,所以应该没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
目前男方对女方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提告的理由是:女方擅自处份他们夫妇共有的财产
想请教各位法学专家的见解
1.就算房子的所有权人挂在女方名下,女方也不能自行处份这栋房子吗?
2.在不离婚的前提之下,男方还有可能取回这栋房子的权利吗?
非常感谢各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