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汽车维修厂的来宾休息室
插座旁边贴著:员工专用
而客人A在上面充手机
客人B则以窃电的理由 向警方以窃电告发A
这时维修厂表示:虽然这样贴,但客人去使用,他们没有意见
但是B认为,既然贴了员工专用,那身为客人的A使用那就是窃电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
所以不管你维修厂想不想对A提告,他都可以告发
且维修厂表示没有意见,是客人A已经被B告发了,维修厂才事后说可以
代表前面A仍是偷电
所以已经构成窃电
维修厂认为自己都不想追究了,事不关己的B却硬要用窃电非告诉乃论来告发
这样反而会影响自己的商誉
那维修厂有对B的反制方法吗?
例如反告B蓄意妨碍生意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