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诈骗
跟板上大多数人类似状况
在FB贴文征apple watch
然后就遇到了诈骗者主动来讯
过程中 诈骗者一直都有联系
也保持友好
但因为对方不愿意出示寄货明细
所以我隔天便打165做纪录
也到警察局报案、做笔录、提告
后续司法程序就继续进行
目前是没消息
另一方面 看到有些相关案例是圈存到的钱未拿回
所以我希望可以尽快拿回 比较安心
所以联系银行
银行方面收到警方通报后
有圈存到我汇入的金额
但银行一开始不愿意返还给我
我查资料后告知银行经理第11条内容
第 11 条
存款帐户经通报为警示帐户,银行经确认通报原因属诈财案件,且该帐户
中尚有被害人汇(转)入之款项未被提领者,应依开户资料联络开户人,
与其协商发还警示帐户内剩余款项事宜,如无法联络者,得洽请警察机关
协寻一个月。
银行的态度转为告知我说:
条文中 协商的意思是需要开户人同意才能够返还
请教这样解读正确吗?
(该帐号为第三方金流平台的虚拟帐号,非人头户。)
另 我有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
若遇到银行拒绝返还时
被害人可依民法第242条规定
代位请求返还
若获胜诉可取回被骗款项
相关资料:(pdf第12页)
https://www.laf.org.tw/upload/2018/11/20181107163042.pdf
想请问有人遇到类似状况可以给我意见参考吗?
我被诈骗的金额其实不多 不到3万
再请教下 若金流公司不愿意返还
我依第242条对银行提出告诉的话
胜诉机会大吗?
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