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是否成立恐吓取财?

楼主: nolovemore (东方朔月)   2020-07-10 07:52:46
公司前年有位同仁的新进下属A女,因为尚未考取某种证照,按公司规定无法签署该业务
案件,所以在取得证照前将此案子挂在其主管名下,再叫主管把佣金给他(按公司规定这
样是不行的)。
但过不久A女就离职了。隔年A女联络这位主管叫他把把第二年续佣转给她。但按照公司规
定,员工若离职后就没有续期佣金了,所以该主管拒绝将隔年佣金转给A女,于是A女就发
短信(有留存)说如果不汇xxxxx元给我我就跟公司申诉举报你。
请问这样可否成立恐吓取财?感谢板友。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7-10 08:28:00
三岁的心智年龄那么脆弱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10 10:41:00
保险经纪人吧......另外,这还是恐吓取财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7-10 11:28:00
这算是私下协议的佣金吧,这部分应该属于合法吧不给钱就跟公司申诉也算是合法管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10 11:46:00
当事人A女本就无领取资格公司也无权把钱转给A女类此案件应依小额诉讼程序,而非以举报上司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取得不应属于他的财产更何况即便A女有证照,因离职日起,自无领取续期佣金条件那,这样不是恐吓取财,是什么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7-10 12:36:00
没有领取权是公司规定。现在是他们私下协议 跟公司规定无关。不是你说的无权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7-10 19:42:00
穷到没法务的公司,还是不要待了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20-07-11 15:58:00
个人觉得不成立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7-11 16:52:00
老板娘:请先付款!原po概念:妳、妳、妳恐吓取财!就本文而言,女的是得了便宜还贪得无厌除非女的是三白,白痴白目欠白眼除非你就是那位同仁假装说是自己的朋友否则所谓举报可能还有其他内情,他才觉得被恐吓无其他隐情、或当事人就是你,告不成、别理她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20-07-12 01:05:00
很标准的恐吓取财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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