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转错帐到公司解散的法人户 (4/23更新)

楼主: MiYoung (today is MY day)   2020-04-20 15:31:23
2020/4/23更新:
感谢大家热心帮忙回应
我有预约4/30的市政府免费法律咨询
参考了大家的回复之后
昨天(4/22)我就询问简易庭得到的回答是
要走民事的返还不当得利
因为支付命令比较适合用在债权(还请专业人士补充)
所以就按照网络搜寻到法院提供的范本拟好诉状
同时也跟银行再一次联络 顺利取得对方公司的统一编号
银行告诉我那间公司在15年前解散了
所以要走法律程序才能处理
(原文Mon Apr 20 15:31:23 2020)
我输入帐号多了一个1 结果是法人户
银行说多次跟对方确认
对方说要我直接走法律程序
提起不当得利或是侵占
等法院要求支付命令
目前我没有从银行得知对方的资料和意愿
仅有我转错帐的帐户号码
Google后应该是只能到法院提民事的不当得利
希望大家给我一点建议
从来没有提告过...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4-20 16:47:00
人生总有第一次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20-04-20 17:52:00
哪间法人那么无赖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0-04-20 18:00:00
其实还蛮多人这么无赖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20 18:02:00
规矩就是这样.....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0 18:04:00
很多公司要走程序,所以要有正式公文或是依据才能汇款。怕有人盗用公款的预防机制。不然就是等他们会记结算后帐目不符再上签呈。但是也很麻烦,对方不见得会愿意增加工作量。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4-20 18:49:00
那就走法律程序阿
作者: bear753951 (bear号:)   2020-04-20 19:13:00
法人确实是这样,你就去法院走走程序吧,不会就到法院的服务中心,有免费教人怎么走程序跟写文件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20 20:07:00
看似无理,其实才是有凭有据的做法,当练习副本。印一张贴门口提醒自己别再手残多1而没检查或视而不见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0 20:39:00
法人可以汇回原帐号。有何风险,只是僵化的太严重,请楼主记得要向对方请求诉讼费用。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4-20 22:18:00
原po自己也有过失,请求什么诉讼费用...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构)   2020-04-20 23:11:00
一组完整帐号多输入一个数字会变成另一个完整帐号这转帐的帐号检查机制根本就是垃圾嘛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20-04-21 00:37:00
汇款真的要反复确认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1 06:25:00
败诉的一方负担诉讼费用,这是民诉规定的。查核不是自身的钱就该归还,还要浪费司法资源,负担诉讼费用是理所当然。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4-21 07:04:00
更正一下,诉讼费用原则上当然是败诉之一方负担,但支付命令应该的500应该还是原告负担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1 08:59:00
支付命令没有原告,只有债权人、声请人。声请支命令的例稿都有一句“程序费用由债务人、相对人负担”。可去司法院去查一下既有裁判,我看到的支付命令都有写由债务人负担。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4-21 10:47:00
那就去吧,不难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4-21 12:39:00
感谢cape大清楚说明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1 12:44:00
转帐真的很怕key错 如果输入系统能显示成三或四码一组就轻松一点 一长串数字稍微眼花就看错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21 14:33:00
原PO上面有讲了,他输入的帐号"多一个字"但银行帐户组合本身有保留很多没用到的空格只是刚好组合到另外一个帐户而已....又不是每一家都是 14码用到满我也曾经汇错邮局的,就是好死不死,局码打错 帐户码对偏偏那一组局码,确实是另外一家分局的局码若真的汇错款太少,认赔比较快我那时就想想算了,上法院成本都远超过汇错的款....
作者: ultratimes   2020-04-21 15:00:00
如果告刑法侵占罪呢?虽然成立不了但也不至于成立诬告但只要调查下去他们还是得还钱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4-21 16:56:00
你根本报不成案照实说汇错款-》报不成虚构事实-》等著吃诬告
作者: DaveLu (Dave)   2020-04-21 17:16:00
公司法人钱要出去比较麻烦,尤其是这种例外状况,如果汇错到大公司,这不是底下职员说汇回去就好往往要打签呈往上送,期望碰到上面有主管扛得住,核准汇回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4-21 18:02:00
公司帐现金能随便转帐一个小会计就可以掏空了正常制度最少三关 承办 主管 稽核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1 20:16:00
法人的任何规定都不是不还钱的理由。查清非自身的钱就该归还,要浪费司法资源就负担诉讼费用吧!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21 20:30:00
很多基金会跟宫庙法人根本不缺钱……有时未必是主事者故意,而是法人体系领导能力弱。一样是打110,大台北马上赶到讲求SOP与效率。中彰投半小时才姗姗来迟,再追问还回呛周末车祸多没空。这种效率我都有点想抢银行了……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4-21 22:44:00
他没有不还 只是只信任法院要求 或者你能请银行端帮你沟通看看吧 估计是不会理个人户的感觉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0-04-21 22:49:00
你也太衰了吧!!汇到有效户头又刚好是法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4-21 23:56:00
要还钱也要有手续 他要你写支付命令还算是帮你省钱了如果对方不异议 支付命令五百块费用对方得还你总比你自己花几十块写存证信函好简单说就是对方希望你有个正式文件给他们 才能走流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2 01:10:00
别动怒,这样说好了。对方怎么知道这个帐号是谁在用?怎么知道不是诈骗集团买的人头帐户?会不会有洗钱风险?法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金管会严格盯上。帐户的每一笔进出项都要跟国税局报备。所以才会需要相关依据。我自己开公司的时候也被会计唸过很多次。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2 06:40:00
不认为该法人会老实归还诉讼费用,请楼主一定要坚持,不得己就强制执行。另外什么人头户啊!洗钱!都不可能成立,这些都要司法程序,怕是怕被列为警示帐户,资金无法动用,但有听过汇出的帐户被列为警示帐户吗?查清不是自身的钱就该归还,浪费司法资源就负担诉讼费用。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2 10:20:00
楼上很激动 但是出错的是原po 公司要求走正规途径是很正常的要求吧公司没有理由负担原po出错造成的额外时间跟金钱成本这不是什么小虾米斗大鲸鱼的剧情 没什么坚持不坚持老实不老实的问题公司 (X) 法人 (O)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2 11:03:00
走司法是正规方式之一,不代表其他方式就不是正规方式。既要走司法,司法判下来,除了该还的钱归还外,还判了程序费用也不能装没看到!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2 11:44:00
转错钱 -> 要求对方退还,还要负担转错钱让对方必须还钱中过程产生的,因为转错钱而引起这一切的支出的确不能装作没看到,尤其是不能装作没看到转错钱是谁的责任原po真的像你说的这番强硬 与其说是小虾米对抗大鲸鱼更像是奥客对抗正经商家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2 18:49:00
我认为该法人的合理做法是,清查无误非自身的钱,汇还原帐号(银行手续费用内扣),亦得扣除“作业费”(我觉得250元内属合理),我不认为这样做有任何风险。但该法人选择走法律来保障其自己觉得的风险,法院又判应该负担费用,就老实的负担费用吧。该法人也可异议愿还钱但不负担诉讼费用,我不认为会被法院接受!司法是为了解决争端,而不像这种没争执的事还要上法院,就是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4-22 20:39:00
有上市柜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3 07:44:00
没错。支付命令的使用场合是债权确认之后才适用。要使债权确认有两个,一个是诉讼胜诉之后判对方得赔偿,一个是用借据或相关证明提出债权确认之诉。所以当你们之间没有确认债权存在之前支付命令是不适用的。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4-23 20:31:00
先上经济部的网站查该公司是否真的解散,如解散,法定代理人是“清算人”,请认真看一下公司法对不同型态公司有关清算人的规定。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23 21:18:00
支付命令的使用场合是债权确认之后才适用?真的无言 某人学的是火星的法律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4 07:18:00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24 07:35:00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4-24 18:53:00
请银行发公文给你,这样才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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