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20-04-17 12:06:02都是有关于言论而告来告去的
也许还有其他的专有名词欢迎补充
请问这之间有什么不同吗
还是一样的东西?
另外想问之前统神被刘X骏法官乱判的案子
如果你是骂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也就算了
为啥骂一个ID不行啊 这是虚拟人物啊
判决很瞎
说ID使用之后,与人格权建立“概念式”连结
这啥小,害我想大喊link start
刀剑神域是不是啊
除非你是用本名做ID
或是你是网红 这个网络暱称可以跟你本人连结
不然谁知道哪个乡民是谁啊
我觉得统神说的也很有道理啊
那我创一堆分身不就多重人格
然后你砍我帐号不就是杀人
以后游戏公司敢砍我帐号
我就通通告他们杀人罪啊
请问法律人有何高见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4-17 12:37:00妨害名誉早就该除罪化了 纯ID有人格权的见解本来就很智障不然骂初音未来是侵害谁的人格权?只是台湾玻璃心很多要除罪化他们会如丧考妣 说什么言论自由不能无限上纲来掩饰玻璃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17 13:19:00初音背后没有一个真实人格注册的那个人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4-17 13:28:00帐号是有可能被共用、转移的...所以不同时间还能对应不同人格?PTT帐号也是能被用一个看起来真实 实际上不存在的资料通过注册 注册的人实际不存在 所以就没有人格权?不过说这么多也没用 法院见解飘忽不定 只能看被告自己运气好不好 能不能碰到有利的见解只能说 实务上就薛丁格的人格权 介于有和没有之间 检察官/法官心证对了就有 心证不对就没有 两种见解的判决都有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17 13:49:00简单说,有名气或上过法院的ID你不能骂,骂要收费。前者不会辨识是你自己白目,后者你会定罪也是自己白目!既然是虚拟ID,不认识也没深仇大恨,你骂他干嘛= =?换句话说,你骂他的当下已经认定他是“个人”就……
因为可以从前后文看出你是要骂操控该ID的人刑法有主观犯意这种东西,可以从前后文推定你的主观犯意,到底是要骂谁就算你没讲任何ID 只要能推论出你要骂谁就能成立
你的ID或暱称,如果是你的真实姓名的话,在虚拟世界对有妨害名誉之行为的话,就能连结到真实世界,如同对你真实世界之社会人格有所贬损了。
作者:
kao00917 (我要考上邮局)
2020-04-17 16:14:00讲事实也被告防碍名誉 这样不就没有言论自由 应该除罪化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17 16:17:00我支持除罪化,但目前尚未修法。
这种辩法就胡搅啊,用这个逻辑的话,骂陈水扁到底是骂一个人还是所有同名者?除罪化只是刑罚问题,讨论到民事的时候一样要面临一样的问题除非像2ch一样根据ip每天给乱数id,否则id本身在虚拟社群是可以有一定的人格代表性的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4-17 17:04:00原来如此 所以认为没有人格权的判决都是胡搅 都是恐龙法官认为没有人格权的判决也不在少数 台湾的司法真是糟糕 竟然胡搅的逻辑都能当作判决理由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17 18:36:00实务简单说就是:够不够有名气到被妨害侮辱!两边什么咖都不是也没人认识,只是虚耗社会资源。但曾有类似诉讼案件前例时,虚拟ID或已等同使用者。另外法官判定是有没有积极犯意,不是嘴巴说什么……嘴巴说的可以辩解是口头禅,手打的字很难辩解是口头禅。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0-04-17 21:43:00妨害名誉是刑法的罪章之一,而公然侮辱及诽谤是在妨害名誉下的罪名。而公然侮辱与诽谤如何区分,前者是较为抽象,比如你骂人是猪,但人不是猪啊;诽谤的部分则是较为具体,比如你说某人平常私生活不检点。至于统神这个案件详细过程我是没看,但确实如果是针对个人虚拟帐号辱骂,一般是会被认为是非针对特定人之情形而有被判无罪的可能,但近来实务上渐渐认为如果该虚拟帐号能够与特定人产生联想还是有成罪的机会。
一堆要除罪化的人是怎么了,不支持蔡英文总统了???令人火大,骂人要被关天经地义是现在政府的德政,一堆相信网络批判政府的言论,一旦转载就警察上门,这不就是认为名誉很重要,身为蔡英文徒子徒孙还说要除罪化什么的,真的是绿皮蓝骨令人难过。凡是说假话妨害名誉就该被关。我支持辣妹,哈哈哈。是不是骂人,看文章就知道^^
把自己的见解跟政党支持倾向绑定是很盲目的事情其他的多说无益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21 11:50:00我也看不懂论述的逻辑跟关联性,真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