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伪造文书罪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2-14 10:54:11
听你在放屁!
※ 引述《xl3284 (大象)》之铭言:
: ※ 引述《xl3284 (大象)》之铭言:
: : 信用卡,原本没有签名,短信通知电话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电话号码。
: : 所以被盗刷的当下,没有发现……
: : 平常鲜少使用信用卡,未发现信用卡遗失
: : 帐单出来后,致电到客服中心,才知道电话号码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电话。
: : 这样有触犯伪造文书罪吗?
: : 需要自己跟银行端申请签单资料吗?
: 其实,有签名还是没有签名,现在都不是重点,没有签名没有卡片也可以使用他人的信用
: 卡片。
原本这个案的重点就是没签名造成商家无法判别。
: 犯罪嫌疑人,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家伙,不用卡片也可以使用信用卡,以我为例,犯罪嫌
: 疑人是拿去住宿,只要有卡号、有效日期,他就直接拿来使用了。
朽木不可雕也。
懒得跟你说明,不懂装懂不可能改变事实。
是不是盗刷不是你说了算,更不会是你幻想出来就是答案。
: 当然很多人说身份证要收好,但是他在一次使用之后,不管是看看还是干嘛,他都记忆起
: 来,然后再去客服做资料修改,什么资讯都不会通知原手机号码主人。
你是不是U刑化世界的信徒?
你有做过智力测验吗?
为了避免相关争议,讲白就是像你这种装傻想赖帐的案件。
修改资料、密码、线上刷卡、刷卡、变更地址等,银行都会短信+mail通知。
你再掰啊!
作者: xl3284 (大象)   2020-02-14 13:07:00
唉,抱歉啊。我现在不是在装傻,钱我已经自己认赔了。也不是要不缴款,是想告诉大家,有什么样子的方法,可能被盗用,不论是家人还是很信任的朋友,都有可能导致财务损失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2-14 13:34:00
回文本只就你这篇文章两篇内容回应,然而……刚刚发现你本板几篇可能都在讲同一件事却不同时空。跨时空综合脑补:同居某人或人格分裂的你,滥用消费。本票裁定的问题跟同址矛盾,盗用认赔的问题跟本票矛盾。看来你可能不只装傻,而且是装疯卖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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