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Cpo (哀西批欧)
2019-12-13 09:27:49更新一下讯息.
我们去申请了支付命令后 ,法院说你提告的对象是餐厅老板(法定
代理人)XXX ,
契约与送货签收单皆为餐厅,要说明为什么这笔帐要由XXX来偿还?
去问了律师之后才明白.
当初的买卖合约是公司对公司,所以公司倒了你只能去处分公司
名下的财产.你申请支付命令的对象是公司的话,你拿到支付命令,
他的餐厅早已人去楼空,登记的户头也都没钱的话,一样什么都拿不回来.
如果你申请支付命令的对象是个人的话,当初合约并没有签连带保证人,
所以他没有要负担公司债务的义务.
结论就是这笔呆帐公司就要认赔了....
只能说以后合约要加注连带保证人,公司倒了还可以找人.
这个教训po出来让大家参考...
※ 引述《ICpo (哀西批欧)》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小弟公司目前遇到的状况是 ,我们是供应商,出货给餐厅
: 而该餐厅已经拖欠了3个月的货款, 从今年1月一直到现在.
: 对方虽然口头上说会负责,但是承诺付款日一再拖延.
: 如今该餐厅也营运中止了.
: 目前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要走诉讼一途.
: 想请教版友的是:
: 对方说7月底之前会清完货款. 一来我们不想等这么久,
: 二来无法保证对方会如期清偿.
: 所以想请教版友的是:
: 1.发出存证信函与支付命令的话,是否未来也只是成为民事诉讼?
: 比如说:开庭摆明说7月底或是更久之后才能还款,法官判说OK,
: 我们就只能接受吗? (一样是无法近日回收款项,还得多支出诉讼的成本)
: 2.可以用诈欺 背信 或是 其他的名义进行提告吗?
: 谢谢各位版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