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益-丈母娘被诈骗,车手缓请诉但不还钱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0:38:26
各位法律先进您们好
诈骗案件内容时间如下
106年7月7日行程诈骗事实
损失金额约33万元整
警方于106年7月27日逮捕车手两名年轻人
于侦查期间皆坦承相关犯罪事实
检察官于106年8月依诈欺罪提起公诉
被害人 我丈母娘有鉴于加害人年纪尚轻
于107年1月给予自新机会
因此判决给予缓刑
并依照调解内容
从107年6月11起分五年
采定期(每月)定额(3000-8000)偿还被害人诈骗金额
法官将此列为缓刑宣告附带之必要条件
结果只有第一次按时支付
后面就推拖拉
(有对话纪录,说工作不稳定,薪水没发等等,最多还拖了三个月)
从107年6月还到108年4月,共计11期,合计3万3千元(10%)
此后就不接电话 也换了手机号码
首先
似乎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或错误资讯,
对方似乎认为还了10%就没问题了
然而对方不还钱且失联后,
因而让我丈母娘愁眉苦脸的半年余,
辛苦存了好久好久的存款就这样消失了。
看着加害人的FB(对方不知道我们知道他帐号)
吃好喝好玩好,根本不是没钱还。(一个月三千~五千)
当初两造双方都是透过法扶安排律师(新北分所)
就我听到这协商过程,让我对法扶有点小失望。
经过征询丈母娘的同意,
我们希望可以向新北地院申请取消加害人的缓刑宣判,
直接让他们入狱反省。
请问我该如何申请相关作业程序,是否有先进前辈可以给予建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1 01:01:00
想太多....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1:05:00
请问何解?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11-21 01:10:00
107到现在也未满5年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1 01:11:00
缓刑撤销的原因,有不还钱这一条民事吗???要是你是让检察官以和解还钱为缓起诉条件还有可能更何况,你和解书都写明同意对方 "不定期" 了换言之,对方有没有还钱,等五年后再说吧说不定人家在期满前一天,提三叠千元砖放在你丈母娘面前是你们这边选择这个方案的.....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1:34:00
谢谢你的说明,我的内容让你误会了定期每个月还款,是缓刑必要条件https://i.imgur.com/sNtE8KS.jpghttps://i.imgur.com/YqTnjs7.jpg文字表述不佳造成误解,请先进见谅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9-11-21 02:41:00
递声请撤销缓刑状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9-11-21 06:18:00
撤销缓刑只是一个手段,很多帮助诈欺的罪判不到六个月,对方没钱还你,但一定有钱缴易科的罚金,实际上是不用关的,找到方法去强制执行比较重要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7:31:00
各位先进,此次判决为1年2个月,我们应该没办法找律师协助处理,所以想自己写诉状,但在网络上完全找不到范本,能请各位提供范本建议吗?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11-21 07:49:00
我想告撞我的驾驶但自诉不委任律师楼上能帮我写范例让我参考吗?如果你觉得干你屁事,你不也是如此?要嘛符合法扶条件请教法扶律师。要嘛认命认份一点委任律师当缴学费。被诈骗在先、心软在后,学费不用付?换个角度看,不花钱买教训,未必学乖。亲友的家属与前女友就被诈骗第二次过。虽然痛,至少不会重蹈覆辙也好。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11-21 07:55:00
楼上太诚实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7:56:00
谢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再次考虑法扶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11-21 07:56:00
退一百步,我们给范本结果不如预期。你们觉得是你们免费希望得到的结果?(如果是违法缓起诉条件,自诉即可。)
楼主: because4love (寻找)   2019-11-21 08:05:00
不论结果如何,我们家人也只能接受。目前应该就是您讲的,他违反了缓刑的附带条件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19-11-21 13:01:00
不要想要免费的范本!请好好思考 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好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1 14:46:00
这样讲比较快,除非妳们的缓刑宣告,是有指定附带负担也就是说,有确实在刑事判决书上记载每月应归还XXX元给被害人,当被告确实违反这一条时,才有可能撤销缓刑若只是在判决书上末段写上"因为已经和解,所以宣告缓刑"刑法74条2项明文规定,撤销也是要违反这一条"且重大"没写上缓刑的负担要件,就没有机会撤销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21 16:52:00
又没差,反正就陈报对方未履行,声请撤销缓刑,不用费用,顶多驳回回到目前状态而已,没啥损失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11-22 09:13:00
先申请撤销,对方自然就会出现,如果有出面,这次请一次到位,然后取舍一下要不要透露你们知道对方吃香喝辣这件事情,不然对方换帐号或所权限,会少一条讯息来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2 09:52:00
若要具状撤销,建议把脸书所有吃香喝辣资料印出来然后把丈母娘的情况也说的悲惨些,茶布斯饭不想郁郁寡欢把两边的落差凸显出来,让法官知道犯罪者现在吃香喝辣被害者整家愁云惨雾,落差整个明显激出法官的司法正义之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22 11:38:00
…没有这种东西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22 12:08:00
法官看这种苦情书状应该看腻了
作者: yesohya   2019-11-23 11:18:00
刑诉319II废了还改了吗?
作者: pnLin (我脑袋的转速好慢喔)   2019-12-02 01:19:00
关法扶屁事。自己搞不清楚别乱说话关法扶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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