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已抛弃继承十几年仍收到(支付)执行命令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17:54:47
我与弟弟在民国90年左右,因父亲过世便申请抛弃继承。
母亲无法抛弃财产,但母亲名下也无任何财产。
今天收到法院来的执行命令,
内容如下
在说明一所示范围内收取被继承人即债务人(我父亲)对第三人之股票债权或为其他处分,第三人亦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请查照
(如无可共执行之债权,亦请覆知本院俾便结案,执行扣押金额扣除手续费巴拉巴拉则毋庸执行扣押
我们家的状况是,今年弟弟刚大学毕业有工作一个月左右,我则是尚未硕班毕业,名下的财产都在我跟弟弟身上,妈妈是没有存款的。
觉得满困惑的,已经抛弃继承后还需要处理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17:57:00
没看到关键字 [股票] 啊~~~应该是查集保发现的吧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18:01:00
不好意思,请问股票的意思是什么呢?如果股票我们不想要,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3 18:23:00
就回个函父亲已身故子女均抛弃继承无从执行就好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1-13 20:28:00
抛弃继承的地方法院函那个公文影印给对方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0:35:00
欧欧...有猫腻欧.....不要忘记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好吗???你妈名下当时的财产,理论上有一半是配偶的......不过,原PO不知道父亲名下的股票这一部分吗????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0:42:00
父亲过世的时候才国小低年级,弟弟也尚未幼稚园,所以皆是大人帮忙处理实在不清楚...母亲也对于股票这件事感到困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0:49:00
建议以继承人身分去查一下集保吧...不要发现有当年五十块买的2330 一百张......: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3 20:51:00
人都死了请求个啥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0:55:00
父亲已经过世19年,所以这时候去申请股票会有下文吗?想请问股票不能算入抛弃的范围里面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0:58:00
算啊,抛弃就是全部都不管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3 20:59:00
那你还扯一堆乱七八糟的干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0:59:00
当然就看你提到令堂没有办抛弃,但当时应该是一并继承K 大,原PO可是有讲 "妈妈没有办抛弃"而且又是民国90年的事情不是修法后的继承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03:00
母亲确实无法办理抛弃,为了因应故名下也无任何存款财产。主要想知道收到执行命令该怎么处理能平顺度过。谢谢大家QQ若妈妈没有办理抛弃,也无意拿这笔财产该怎么处理比较恰当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1:06:00
我不知道令堂无法办理抛弃的理由,你也不愿意讲清楚就像你讲的,现在家里财产都挂在小朋友身上表示你们家很清楚债是妈妈扛,所以我想你们脑袋很清楚今天执行命令是发给谁? 你也没提假如今天是发给令堂,若今天集保有股票,就只有她有资格去继承,当然继承后就是债权人的,放著就算了你公文(执行命令)正本给谁? 副本又给谁??执行命令一定有这些字段,你都不提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12:00
是发给我跟弟弟的母亲无法办抛弃因为是父亲的保人(印象是这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1:13:00
要是今天公文正本给集保,那就是集保对法院在处理简单讲,照你讲的情况就这样,人家查到有股票,就去处理了ㄚ就给他们去处理啦,没啥....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15:00
看了一下正本是发给我们三个人,副本是债权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1:15:00
反正这份公文,你也去头去尾少很多没讲,我也懒得细问了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16:00
抱歉,实在不知道该详细到什么程度给版友,连有正本副本也是刚刚细看才知道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1:16:00
那...."第三人" 是谁???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17:00
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3 21:19:00
那就对啦,有查到你爸名下还有股票,就酱....这可能是未上市(都这么久,搞不好上市上柜了...呵呵~~)而且,照理来讲,既然是股份股票,应该会有通知书给你爸像要开股东会之类的除非你爸当时登记的地址不在你家这边....或许你可以去电那家公司问一下,把你爸的资料报给他看能不能问到一些资讯那家公司的股务代理部值多值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1:27:00
不好意思,再请问一下。因为有限制回复法院天数,我们查完股票之后应该怎么做呢?假如我们都没有想要股票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1-13 21:40:00
抛弃继承就是抛弃继承权,依民法第1175条,溯及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而且抛弃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全部的积极财产及消极财产(债务)抛弃,不能只针对个别财产抛弃。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把抛弃继承的地方法院函影印寄给执行法院,怎么回复就问地方法院的诉讼辅导科。
楼主: newthings (扭fin)   2019-11-13 22:03:00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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