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甲任职于A公司,担任经理职务,若A公司属于劳基法第三条适用之范围,试问甲
是否为劳基法所称之劳工?
我有两个看法,但不知哪一项是对的
第一,我在课本上看到“凡属于本法第三条规定所列之各业,应受本法之拘束,其雇用之
劳工,并接受本法之保障”
第二,是否要先判断甲和A公司之间所签订的契约内容是否属于劳动契约?
谢谢!
作者:
Roy22 (R.H.)
2019-11-12 22:46:00要看那人是有独立作业自主决定还是一切在上级指挥,如果有一定自主性就可能视为委任关系而非雇用你用关键字搜寻雇用 委任 经理就能查到案例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11-13 02:18:00
很有名的case就是果冻的
讲得更白一点就是经理跟经理人是有差的然后讨论从属性现在公司很多挂经理阶但是做的还是劳工的事直接拿经理=经理人=委任就拿不到多少分数了
考从属性理论啦,职务经理和公司实际的劳务关系为何是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