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先生偶尔有暴力行为
之前会丢东西 丢她身上
现在竟然会推她去撞柜子搞到身上多处瘀青
我请她拜托先去公立医院开验伤单
不告知先生有去验伤是一回事,但是先保护自己比较重要
但是她现在还不想离婚,也想要逼自己去原谅他
我想请教的是,
1.半年内持三张验伤单就可以申请离婚了是吗?小孩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2.如果还不想离婚的话,有验伤单能够让自己比较站得住脚,以法律途径强制对方去就医
治疗自己的暴力行为吗?(对方完全不认为自己生病了所以根本不肯去看医生)
有专家能够帮忙解惑吗?无敌感谢!!!
我不想失去我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