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前几次开庭都在嘉义,被告是因为欠钱倒会
嘉义法院最后有判刑X年X个月
开始分期缴易科罚金后
又收到通知书,一审判刑结果被此案检察官上诉到台南地方法院
检察官理由是说因为案件是10年前了,所以按照当时法条,需要减刑不能判那么重,所以又
到台南法院开一次庭
后来收到上诉结果通知,有上诉减刑成功
本来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但嘉义检察官又通知,因为告诉人那边写声请状要求重判不要给易科罚金,还写了一些我
家人没做的事
所以嘉义那边要在审一次,不一定可以减刑
请问这样程序是对的吗?
因为已经上诉到台南地方法院
上诉和判决结果也收到了
告诉人一审上诉也被驳回了
检察官上诉减刑成功后,告诉人的一封声请状,又要回嘉义法院再审一次
所以这样会重新判决吗?判决会在加重吗?
法官会在法庭上跟告诉人透漏被告有易科罚金吗?
对方一直希望我家人被关,因为刑事已经判决,所以我们民事之后也没出庭了
整件事是因为外公的债务导致家人全扛下来档会头帮忙付,最后没钱付不出来爆了
知道欠钱是错的,但这件事拖了好久了也判刑了
家人也老了真的不适合坐牢...
不知道会不会真的改被无法易科罚金
希望大家能帮忙解答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