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于8/12(一)发生机车追撞事件,
我是因为前方车子停止行驶(他要礼让前方左转车),就停下车来,
遭到后面摩托车追撞。(该道路无分汽机车道)
(有行车纪录器纪录我停下来,并且他追撞我)
*有报警,我的车壳破裂,我有腰部挫伤及脚擦伤、烫伤
*后方机车人员无受伤
因我自己有保强制险及第三人责任险,
询问了自己的产险公司,他告诉我因为是我被撞,产险公司就没有理赔了。
因此要将此案件直接做结案。
而对方疑似只有强制险(甚至没有),发生至今尚未主动连系我。
只有在做笔录那天碰面,就没有后续消息了。
因为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爬了整天文还是没有到很了解,
我有以下疑问:
1.我的产险公司不帮我处理此次案件了,并打算直接结案,是正确的吗?
还是我可以委托我的产险公司帮我处理此次车祸案件?
2.如对方仅有强制险(甚至没有),
关于医疗费、车损费等,都是由我去整理费用并提出给对方对吗?
还请大家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