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流产假的问题

楼主: pocketlead (奶MilkTea茶)   2019-07-18 19:00:46
前情提要:
小弟我是一家刚开幕不到一个月的饮料店店长,
老板是我的男朋友,女员工是我好闺蜜,
我们店全照劳基法规则走,并不想违反劳基法。
正文:
我们店在6/22开始营业,
这个女员工在7/16时,验孕发现自己怀孕,
去给医生检查后,确定怀孕五周又2天,
原本要生,但又考虑过后决定拿掉,
所以在7/17开始想要请假去拿小孩,
但她昨天通过电话表明她想请假或用留职停薪到8/31,
因为她觉得她心情受到影响,怕影响工作,
我想尽可能让她在合法的情况休假,
我跟老板说这件事,但老板想换掉她,
老板要求除非她能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让她请假。
我有查阅部分相关法条,以下是我理解的,
2个月以下流产似乎是5天无薪产假,
留职停薪要你没假休且超休才能申请,
病假一年内不得大于30天(未住院)。
所以我想问各位大大,她是否可以请留职停薪,
抑或是能请假到8/31且合理,
毕竟一边是男友,一边是闺蜜,我想把这事处理好,
拜托了各位大大
作者: tgsh (宗师)   2019-07-18 19:19:00
劳基法的规定是下限,你只要比劳基法还优厚都可以至于怎么样对劳工比法律规定更优厚,我想不需要别人说了吧
作者: TaiwanDPP (伟)   2019-07-21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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