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最近买了一间预售屋,合约签好了,也已经汇款一成的签约金
并且也已经拿到建商开的二联式发票(一成签约金的金额)
可是后来建商通知我要带合约书到他们的办公室
更改合约书中的土地持分面积,因为土地持分面积多写了约20坪(正确应为5.25坪)
我查了该建案去年底的预售屋实价登录中同样建坪
且同一户型的房屋土地持分确实也是5.25坪
但我的合约中土地持分面积错写成建坪的面积
请问我该让建商更改吗?
(因为想到当初签约时,建商完全不让我加注条文或修正内容,当天完全就只是签名盖章)
前几天我有电话询问了两间律师事务所和新北市消费者保护机构
他们的答复都是: "不要理建商,合约签了就签了,没有写错这回事,
除非建商提出我满意的交换条件,才可以让建商更改。"
但我还是想来请问各位前辈的意见,拜托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