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一起车祸
肇责在我
对方目测无车损无受伤(没出血外观正常
当下我问了对方要不要报警数次
对方都不要
于是我停留了10分钟留下手机车牌后就离开了
并答应对方 需要赔偿可以联络我
结果对方回家后 对方家长打了一通羞辱性的电话给我
我当下也沉不住气就说不想赔了
于是对方报案 在警察局笔录写一写
双方没啥交集的离开了
我傻傻的以为既然没车损没受伤 应该没有后续了
中间也完全没联络
结果对方昨天突然在六个月要到的时候跟我提了一笔赔偿费(费用内容是车损 并不是受伤
声称手上有验伤单
威胁不付钱要提过失伤害 要我隔天中午12点见面 我叫他延长期限 今天他就提告了
从头到尾我都没见过车损内容和验伤单..
我的初判表 事故单 笔录等等
都没有保存
刚刚去警察局 当时的资料也都申请不到了
警察只说反正已经告了那都不关他们的事了
等于我现在两手空空 什么都没有的等著被告
我的保险公司也要备案纪录才能出面
诚心请问板上的大大们 我现在在出庭前还能做什么准备..
感谢各位回答了
深深忏悔我的轻率和天真..
*补充一点 我有过失应该没有疑问
但对方的受伤证明是事后才弄的
这样能证明我过失和他的伤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