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以下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户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于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行使其权
利时,不得妨害其他住户之安宁、安全及卫生。
二、他住户因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设
置管线,必须进入或使用其专有部分或约定专用部分时
,不得拒绝。
三、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因维护、修缮共用部分或
设置管线,必须进入或使用其专有部分或约定专用部分
时,不得拒绝。
四、于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设置管线
,必须使用共用部分时,应经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
之同意后为之。
五、其他法令或规约规定事项。
看了满多文章还是搞不清楚,我的问题在于:
住户自家内部装修时,管委会是:
1.不用任何理由就可以直接入内检查,不需屋主同意。
2.屋主不可以拒绝,若拒绝管委会要找警察才能入内。
3.屋主可以拒绝,管委会在比如涉及公共危险下入内。
其他情况下都不能入内。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