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问大家
因为上班期间因提出希望老板遵守劳基法
于一月底被老板资遣
老板也不愿意给付资遣费跟开立非自愿离职
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没保就保
所以我就算拿到非自愿离职也无法申请失业补助
所以针对各项违法事项跟损失
于新北市劳工局检举并申请协调
礼拜五刚开完调解会
但我对于整个过程有一些疑问
想请问大家
因为他违法在先
而且其实我有提醒过他并未遵守劳基法
他的回复是 我就是没办法遵守啦
所以我才针对他违法的事项做检举
但调解会中
三位委员一直都只站在资方角度
先是直接说他就是踩到地雷啦衰
不断教他如何规避罚单 甚至脱产
然后在金额出来后跟我说
我必须要去帮他撤案 避免他被罚
想请问
因为调解会是针对我个人的损失做调解
那他违法被罚部分
是真的开完调解会我就必须要帮他撤销吗?
因为我有看到这个网页说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46630
劳工局若是知道雇主有违法
却在调解完就不劳检是违法的
那请问 若是委员要我去帮他撤案
让他不用再被劳检
这样是合理的吗?
那若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话
我之后应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