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医护人员私自对病患家属录影自保
有无违法? 妨碍秘密吗?
如果我今天录的地点是医院急诊护理站
应该算公共场所?
而且内容是家属咆哮的画面
没有任何病情个资
这样录完脸部打马直接爆料公社
还有违法问题吗?
找了许多医病之间互相录音录影的资料
通常都着重在妨碍秘密有无成立上
如果是医护人员私下对病患家属录影自保
会牵扯到病患隐私 病情 或个资
而且地点如果是在”诊间” 更容易触法
但今天我举的例子都没有上述条件
应该不会妨碍秘密吧?
网络上政府卫福部也只有说说屁话
要大家互相尊重 提升医病关系
法务部有去函卫福部说医病任何一方要录
必须取得双方同意
但这些应该是建立在可能触及上面说的隐私方面
如果只是录他们在大厅 护理站
言语或肢体暴力的画面 脸部打码公开
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最后如果录的动作本身没问题
要公开的话 如果我将影片未打码给记者
记者也未码播出 这样我有责任吗?
还是责任就跑到记者方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20 09:57:00开放场所......
所以你公开是为了提供新闻(???)?还是举证(自保)?然后你都说是医护人员了 所以你的公开场合还是医院吧你做的事情 不只代表自己如果出事情还有可能有院方立场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9-20 10:33:00看你大厅是从前门进去,还是从后面,走后门有人会跳出来反对,他认为后门不开放
不讳言 的确公开的目的是要制造新闻教训对方 最好让他曝光 这样的嘴脸很难让人吞下去 至于医院立场 如果我个人行为无违反任何法律 那也不能对我处置什么 自保的部份则是只有对方口出侮辱之语时 作为提告证据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9-20 11:38:00那你就直接提告,不要搭舆论的顺风车
“民气可用” 就是要用这点来教训这种人,你们没有在现场无法亲自体会这种人的嘴脸,我坦白说就是想用舆论来动这私刑,法律是道德最低标准,对付这样的人,我只求我自己有最低标准就好,其它情操我不要。
护理站是OK啦 但是医院态度是?如果是诊间/医疗行为/病患患处等部分 有各自状况 医院或自家法务或律师想法和具体办法是?不只是面对民众喔 还有医院对医护人员之间喔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09-20 12:16:00不码会有肖像权、隐私权侵害的问题,但你打码之后,对方也不知道影片主角是他们,那这样跟你的目的不是有违背另外,医院还有其他医护人员,还是有s提出来的问题要面
为了肖像权问题一定要码 就算对方看到新闻装死 至少在下次要口出恶言之前会想到可能有人录影的问题而对其他浅在受害者收敛 另外其他入镜同仁当然也会一起码掉 只是想确定护理站这地点没问题 以及录的内容无关病情隐私确定100%不触法这样至于院方 大家都知道会力挺的是少数 通常都摸头比较多因为医院不会想树立”我们是家会私下对民众录影的医院喔”的形象,这对非公立有营运压力的医院来说是负面的。因此只能以个人作为来行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9-20 16:55:00你何必承认自己是医护人员 说是看不下去的路人就好
楼上好提议 将自己角色隐藏成路人甲 只是院方硬要查只要调监视器比对影片拍摄角度还是能找到人老实说
作者: samnpc 2018-09-20 20:55:00
拿工作去拼,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