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汽车双黄线回转,车损车主已自行修复。
我方:同向机车撞上,有受伤颈椎跟双手都开刀了;之后还需要复健。
初判
对方双黄线回转造责主因。
前几天调解了第二次,但因为双方开价差距过大,所以调解不成,再过几天就是刑事起诉
的到期日了。
对方是刚出社会工作者,他也不是不愿意赔我,是我提出的要求对方的保险理赔说没有确
切单据无法核销给我。
我知道如果我告他,他会有刑事责任且易科罚金,但是我没有要跟他要求刑责的部分,因
为主要问题是出在他的保险员态度让我很不开心,我也不想逼这个刚出社会的人。
1.
我有可能单纯只提起民事诉讼吗?
2.
裁判费是我要自己先出对吧?
3.
事后我胜诉了,裁判费或是律师费等等 我可以请求对方付钱吗?
谢谢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