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人经营水塔工厂
虽然“304不锈钢水塔禁用地下水”应该算是小常识
但每个水塔上还是都贴有“禁用地下水”警告之相关贴纸
前阵子工厂卖了一颗水塔
而买家因为盛装了应该含有地下水的水源而导致漏水
(这边的水源是用马达从地下抽取出来的水,)
会确定是地下水的原因才导致漏水
是因为使用了一阵子才开始漏 并非一开始就漏
呛说要走法律流程
虽然我是觉得 都有贴贴纸警告了 应该不用怕理亏
但家人比较老实一点
依旧拿了1万元给对方... 并约定此事就此打住
约定时现场是蛮多人的 双方都有人在
但没有明确的和解书
不知道这个口头约定的效力如何...?
最后重点是!!
现在突然又收到存证信函
对方说要走调解流程
家人因为这件事很烦躁而不知是好
问题:
感觉就是想趁机敲竹杠的买家
想请问一下这种状况下 此时应该怎么自救呢?
还是可以处于被动完全不理他就好?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