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工作时,在结束营业后有一个客人跑来买东西
本来不想卖了,但还是把东西拿出来卖给他
结果他要求很多
我就回答他说不卖了
结果他一直狂骂我三字经
我很气,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提告
调阅了监视器,看到他的车牌号
去报案时,警方说这台车的车主是女性
但骂我的人是男性,所以无法告
我说怎么可能这样就不能告
这个男性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能骑这台车吧
一定是有关联,难道这不能调查吗?
警方又说,如果"车主不打算透露当时骑乘者是谁",那也没办法
还说如果对方是用"人头顶替,你告了就稳输,还会被诬告"
又继续说什么,如果"成功起诉,但结果是我输,我就要赔对方律师费"
这些也都太瞎了吧
有法律高手能帮忙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