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已判定本票不存在

楼主: Qzzzz (APO)   2018-04-18 04:39:36
请问一下,之前朋友有本票的问题有去开民事庭,但最后已经确定本票不存在(法官已判
),现在他要拿回先前缴的利息(保证金?)律师说要拿回那笔钱还要再付五六万块给律
师去处理,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朋友以为确定本票不存在后钱就会自动退回来.......没
想到还要花一笔费用请律师去拿回来,所以他跟我说叫我来问看看,恳请各位解答了,手
机排版可能有点乱,请见谅。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4-18 04:59:00
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顾名思义,只有确认权利不存在确认权利不存在之后可以请求返还不当得利,那又是另一个案件了
楼主: Qzzzz (APO)   2018-04-18 05:16:00
所以要拿回来钱又算是另一个案件了吗?所以才会收到五六万那律师有说假如帮我朋友写诉状只要两万块左右,但是流程要他自己去跑,想请问一下,这个请求返还流程会很复杂吗?自己有能力处理?他如果当初不缴这个利息钱,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吗?因为他说那本票根本不是他的,他100%保证没签过这本票,以前也没有借贷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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