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任期条文叙述理解问题

楼主: owen45b (FenxiV)   2018-04-03 07:58:11
大法官任期:
8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
之保障。
-> 请问,意思是选上一次就可当八年,所以再选上就再当八年?
-> 而并为院长、副院长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的意思,是可能当不到八年就被撤换?
它是在原本的职位再额外授命不是吗,为什么原本的资格会因为额外授命而缩减?
-> 另外,请问总统这职务,有次数限制吗,还是最多就是只能当八年,假设当完
一个八年,休息4年后,还可以再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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