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产问题

楼主: cutielala (啦啦啦~)   2018-04-01 19:25:53
房子是爸爸名下的,房贷未清,弟弟结婚后同意从家中搬出去租房,并与我及父亲签下协
议书,内容是待我缴完房贷后,可立即过户并按月给他一笔钱。
此协议书有三方签名跟公证人(母亲)签名,无盖章。
请问如果在贷款未缴清之前,父亲先走了,这份协议书还有效力吗?还是房子会由母亲优
先继承?
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4-01 19:28:00
家人之间…感情不好的话,找律师或公证人
作者: cit8 (ptt是条不归路)   2018-04-02 00:04:00
用原本房子再进行贷款,直接把金额清给弟弟,不是更好?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4-02 01:00:00
死前死后两回事,协议书有没有效率你去问律师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2 09:30:00
建议倒过来,先赠与,然后公证赠与的附带条件为何这是两造之间可以协议的,也属于所有权人可支配事项以你现在所担心的,并非不可能届时如父亲百年,家属翻脸讨,只能走借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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