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版的大家,晚上好!
状况叙述:
小弟于今早骑车补上班路上,停等红灯时被后方机车追撞,
对方表示没注意到是红灯,就直接从我后面肛上来。
我整个人被弹飞出去,多处挫伤与骨头裂伤。
做笔录时才知道对方是个外劳,说骑的是朋友(我怀疑是雇主)借他的车
警察说鉴定要等一个月,但几乎可确定责任一定在他
机车估价,维修费大约两万(满严重的整个变形)
然后外劳直接摆明说他没钱处理,一毛钱都没有!
医药费有保险倒是还好,修车费就真的求偿无门。
想跟警察调雇主跟车主的资料出来谈赔偿
警察却说碍于个资法无法提供资料,还跟我说雇主或车主不会有连带责任(??
要我自己去跟外劳打民事官司(我听说的却是车主或雇主要付连带责任)
然后雇主也摆明装死不出面
(在跟外劳通电话时,
因为他中文不好说要请别人跟我讲
听到他叫了一声老板,但对方自称是朋友不是老板...,后来也都不接电话)
问题:
1.我该如何找出雇主或车主,警察或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提供资料
2.就算找出雇主或车主,他们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可否要求赔偿
3.若对外劳提告,给法院裁定扣工资,期间若雇主更换外劳,
或是外劳不干了,我是否就没戏了?
4.有没有版友有相关经验不吝指导或分享
感谢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4-01 06:47:00若于客观上并不具备受雇人执行职务之外观,或系受雇人个人之犯罪行为而与执行职务无关者,即无民法第 188 条第1 项适用。所以如果你无法证明对方是执行勤务中与你发生车祸。那雇主是没有连带责任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1 14:36:00告出借者,如外劳没有驾照的话至于雇主,你可以透过假扣押方式,先扣住外劳的薪水
作者: wallachia 2018-04-02 18:42:00
提告吧 他会关完再被遣返
外劳在台湾一定有登记的工作啊,从薪水扣的到,只是这个钱很少,直接告过失伤害,他就会突然改口有钱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