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租赁契约条款

楼主: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4-03 00:32:55
想请问关于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中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租约
本契约于期限届满前,租赁双方□得□不得终止租约。
依约定得终止租约者,租赁之一方应于□一个月前□ 个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为先期通
知而迳行终止租约者,应赔偿他方___个月(最高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额之违约金。
前项承租人应赔偿之违约金得由第四条之担保金(押金)中扣抵。
我查了资讯跟讨论认为的解释是:
假设租期三年。已住两年的情况下。一开始勾选:
【不得提前终止租约】:房东不得提前结束租约。需让房客住满三年。不得支付违约金要
求房客提前搬离。房客亦不得提前终止租约。需住满三年。有支付到约定时间到为止的租
金的义务。
【得提前终止租约】:房东及房客可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需终止租约。但【提前终止租约
】仍为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给他方。当新版定型化契约规范出来时有规定【定型化】契约
记载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今天在租屋板跟人讨论这个问题时。对方是主张:
若勾选【得提前终止租约】。只需提前一个月单方面通知对方需解约。就不需要支付违约
金。因为勾选时已合意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无条件提前解约。
也就是假设我1/1租屋。合约上有勾选【得提前终止租约】完成后马上以短信通知房东我2
/1终止租约。这样就可以完美达成无违约金短租的目的。
想讨论几个问题:
1: 若勾选【不得提前终止租约】表示在未违法的情况下合约一定要走完吗?若房客要提
前违约是否房东拒绝并要求需将合约完成?
2: 若勾选【得提前终止租约】且有于一个月前告知。是否不论房客及房东均不视同违约
?不需支付违约金?
3: 若勾选【得提前终止租约】且未于一个月前告知。这部分跟民法450条有所牴触。会产
生何种影响?
因本人非法律相关科系。如有解释及认知上的粗浅错误。还请各位提醒及海涵。谢谢。
已查询资料
苹果法律问与答。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912/1199163/
崔妈妈基金会解释
http://www2.tmm.org.tw/pub/rent_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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