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借人钱
对方有开1张本票给我
但本票的国字金额跟数字金额不同
且国字金额的最右边 刚好没有写 整这个字(但有写元)
朋友说这张本票没有效用
对方是故意这样写得
说这张本票不符合下列法规
台湾票据交换所票据交换业务及票据信用管理补充规定
壹
四、大写金额如有下列情形,但小写金额均明确无误者,不应视为欠缺法定应记载事项,
或谓其非为一定之金额,构成金额文字不清之理由,付款之金融业者如遇发票人存款足敷
时,应予照付:
(一) 漏填“元”、“整”或“元整”字者。例:大写金额书写“壹拾万”,小写金额为NT$100,000。
不知是否有懂票据法的大大,能替小弟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