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民事官司 辩论终结要寄的意旨状

楼主: scafi (SCA-CNTV)   2018-03-06 13:59:45
大家好
小弟是原告
因为某报社刊登不实新闻所以我提告
情况:
一审民事对方败诉
对方不服 上诉
现在是二审最后了
我变为被上诉者跟对方上诉者已经没什么
好攻防的
所以法官说下一次总结
然后官司差不多可以告一段落
问题:
因为二审就没再请律师了
请问总结前 也就是最后一次开庭前
撰写的寄给法院的是不是叫作
"民事言词辩论意旨状" ?
就是把之前民事所有的攻防做个总整理 对吧?
又 既然无新的事证 只是撰写总结
那仍要寄给被告对方吗?
谢谢大家
小弟是此版新手 请鞭小力点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03-06 14:08:00
作者: mickmick (专属)   2018-03-06 14:22:00
借同属辩论意旨状问题,请问如果发现对方的总结都是虚假,是否只需在言辞辩论上提出?还是不用理会?
作者: shengyuhuang (小育)   2018-03-09 02:50:00
辩论意旨就是让法官照抄的东西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3-14 13:00:00
仍要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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