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车祸后赔偿处理问题

楼主: dayend (神無月)   2018-02-24 16:06:10
※ 引述《amgdaaaa (也太热了吧..这夏天)》之铭言:
: 不好意思 手骨折很勉强的打字 打得不顺请见谅
: 小弟我于昨日晚上
: 骑机车正常直行于双向单线道 未逆向也未超速也没其他违规 时速约40公里
: 对方未成年 突然从对向路边冲出来并跨越双黄线
: (附近有斑马线他没走 反而直接跨越双黄线 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34条第1项第1款)
: 导致我刹车不及撞上 他好像是皮肉伤+挫伤 而我是右手骨折
: 根据我看警方提供的监视器的车祸经过 也的确是上述这样
: 目前我自认应该是对方应负责任远大于我 (这方面还请先进指教我的判断是否有误)
: 但对方家长完全不认错 反而认为都是我的错 当下还要我赔他医药费 (我没理他)
: 听起来基本上 应该是不会想跟我和解
: 然后根据某位警察大哥对我的私下透露 对方的经济条件也应该没钱赔偿
: 基于以上情形 所以请问我接下来要怎么做才好呢?
: 谢谢指教!
原则上建议你
1.好好利用强制险,一些强制险的赔偿如果可以让对方闭嘴那最好。
比上法院好。
2.主动申请调解,显示诚意。对预防对方狮子大开口真的走法律途径是预防
对方指称你没有处理意愿,是有些预防性帮助的。
有无肇事责任,以下供你参考,你自己衡量看看立场可以多硬。
我不方便随便猜。
1.附近有多附近?100公尺以内.
如果有地下道、天桥、斑马线等,他是行人未行走
直接穿越马路,对方原则上必须负全责。
2.未成年的话父母有责。对方无法自行赔偿,不代表父母无法赔偿,如果真的
责任全在对方,你也造成实际损失,完全站得住脚强执每月从对方父母所得
扣款也都有可能。
但你得知道无肇责判定发生的机率极低,请见下条。
3.如果真的上法院需要厘清肇事责任,还是去弄一下看车祸鉴定表,这张表需
要费用。
这张表不会写谁完全没有肇责,而是通常会写责任比重。
比如说会写对方未依照各种行人指标通过马路则认为八成,而你没有注意到
责任两成。(这是举例,实际比例会看当场警方的判断)
没有责任也都还是有过失伤害的风险,所以就算对方不愿意,留下个主动伸
请和解的证据都还是比较好的。
以上
作者: amgdaaaa (也太热了吧..这夏天)   2018-02-24 17:47:00
你好 针对第1项 现场约10公尺附近有一斑马线 如果负全责那我就有点搞不懂第3项的意思了 所以到底责任他得负全责还是你所举例的约八成谢谢你的回答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24 18:31:00
能判断比例的只有法官没有违规不代表没有刑事责任对方责任是比较大没错,不过过失伤害罪只要有一点责任就会成立。所以楼上,你在这问比例没用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24 20:28:00
伤害罪的过失责任比例小的话 较可能量刑轻既然你也受伤 那对方有责任的话也负担伤害罪未成年有 少年事件处理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24 21:01:00
吃下代理,才有本钱告....
作者: TurtleBB (温馨家园洛圣都)   2018-02-24 21:29:00
其实在刑事责任上,未成年加害人在过失伤害部份有蛮大机会只会吃到"训诫"和"假日生活辅导"这种无关紧要的处罚,然后再提一点,强制险不是实支实付的保险,而且很多项目都有上限,不是单纯上限20万就能赔到20万,这也是很多保险的通病和给要保人的陷阱。
作者: furio (void)   2018-02-24 22:55:00
没肇责判赔几千万,这是真的吗?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8-02-24 23:20:00
我搜寻过很多案例了,他从对向车道横越过来,你要小心有的法官会认为这几秒内你是应注意而未注意且超速喔,他到底用了多久时间跑过来让你反应呢;七法很好用,有看有帮助,我个人的立场是捍卫路权。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25 00:04:00
发文人还有个优势是己身受伤远较对方严重 除非对方完全无责任 用过失比例去算赔偿额 对方赔金较高机会大刑事部分 对方是未成年人占很大便宜 民事和刑事合起来整体评估 自己估算总体利害得失经济条件现在没得还 肇事的是未成年人 预估余命挺长告民事把肇事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一起告 然后持有债权凭耐心追债也是一个办法另外 得失计算方面 你方还有个"奇檬子"成本 因为对方可对你以刑逼民 这预期会造成你相当程度的愤慨 人活着经年累月心头郁闷也挺痛苦 这方面虽无法求偿 但记得列入己方打官司时的得失估计 万不然 就算律师帮你取得一切打官司方面的优势 例如民事大胜而刑事你的责任压到最低你刑事责任也不会是零 这种诉讼的大胜仍无法解决你的恨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8-02-25 02:37:00
请问楼上S大,这愤慨心情是算在精神赔偿慰抚金吗?告诉时需要另外声明这种愤慨感吗,还是在精神赔偿那部分附加叙述原PO主张反应不及和信赖保护原则也是一个方向;要看现场到底长怎样,YT上有些影片那种苦主真的是没得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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