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扰大家,最近被问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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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A死亡前,继承人B手写整理了一份简单的财产笔记
但在开头的地方B有自己下一个大概是“被继承人A之财产”的标题
但现在发现里面有几笔应该不属于被继承人A的财产,是B误会了
不过继承人B很害怕说因为是他的笔记,然后他标题写了是A的财产
所以假如不纳入遗产税申报的话以后国税局可以根据这份私人笔记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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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逻辑是这个私人笔记只代表B自己的看法,是不是遗产不是用这份笔记来判定
我也想找这方面法院的判决来支持我的论点,不过没找到
方便请问版上的前辈们这份私人笔记国税局可以拿来当作判定是否为遗产的证据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