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1 09:39:00租给外人吧,干嘛贴在同一栋,现在都市哪有那么多公道人人家不租,直接停,你能怎样呢???要是你旧房没上锁,搞不好人家直接进去整修当砲房喽~~而管理费是针对房子,而非车位吧,也不知道原PO七PUPU干嘛什么都要计较?住那么久,是不是连个好邻居都没交到??没办法把车位托给信得过的好邻居?还用"垃圾"来形容停车的邻居甚至是管委会委员.???假如原PO是这样的个性,那租不出去也不是太意外....人说 千金买屋,万金买邻,对原PO是如此,对其他住户也是假如他有影响到你停车或者是出租,你不爽,那合情合理因为被占用影响到你的权益使用可是现在是 租不出去 ,你也没有在使用你却连 让邻居暂停 都不愿意,是吗???我只大声问你一个问题, 你有损失到什么???要我说,你大概早就已经损失掉"与左邻右舍的相处关系"要是今天这篇给管委会委员当事人看到,那可以直接具状告你公然侮辱,你信不信???你下一篇标题大概是 "被管委会告了,该怎么办?"顺道一提,还是老话一句"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这句话,用在你的车位出租上,应该也是适用但,个人认为,原PO应该还没有办法领悟到这句话的背后意思听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