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nijima (费南多.柯里昂)
2018-02-01 13:26:51https://tw.news.yahoo.com/%E9%81%AD%E5%88%A4%E6%8B%98%E5%BD%B950%E5%A4%A9-%E5%91%A8%E7%8E%89%E8%94%BB%E9%81%93%E6%AD%89-215006836.html
无意看到这新闻真的太吃惊了
没想到法律真的和我想的人人平等不同
我曾经看过有人在讨论网的发文版上
于底下留言什么"你妈是妓女""杂交生出来的"类
结果检察官认为未指名判无罪
但周玉蔻在节目上骂退休警察像流氓
不指名对象针对“一群同样性质的人”为单位发表意见
这样也会被法院判公然侮辱
我曾经看过有人说台湾的判决常偏袒自己人
像是对工人讲"干你娘"无罪
但对公务员讲"三小"[不雅用语是否构成的判决不明确] 却会判罪
我完全不懂法律且无立场单纯好奇
难不成真的法院是看法官个人好恶判案的?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台湾宛如走回到了失去真理的法西斯社会
国家机器可以凌驾在任何一切之上
希望这是我不懂法律产生的幻想
不然搞不好该案相关人也跑来告我........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3.138.79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7462813.A.F0B.html
※ 编辑: onijima (118.163.138.79), 02/01/2018 13:33:32
作者:
a92194 (Denny)
2018-02-01 13:37:00可能要详细看周到底全文讲了什么,不然其实没有侮辱公众的罪名,可能是其他句子对当事人有针对性吧
作者: hidog (.....) 2018-02-01 13:38:00
自由心证四个字google一下,另外周有妨碍名誉前科看新闻不准,要看判决书才知道怎么回事
作者:
a92194 (Denny)
2018-02-01 13:40:00等判决书出来囉
这样才对,法律不是给人钻漏洞的应该订出钻漏洞条款,只要可以看得出当事人刻意钻漏洞就直接视同已经触犯该条法律不用看判决书了,看新闻就够了!
作者: hidog (.....) 2018-02-01 13:47:00
楼上不愧是大师....
作者:
a92194 (Denny)
2018-02-01 13:50:00看完某些人的推文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你不觉得以你退3的立场去看...想法应该离人群很远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2-01 19:03:00不不不,仙芝只是比较孤独而已
我看了一下,可能是用140条140条 对于其依法执行之职务公然侮辱者这条就不需要指定特定对象,只要骂的是依法的公务员而且这条前面是 当场侮辱 后面则是 未必要当场侮辱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02 00:19:00只有看判决书写的原因 而非单方面看判决结果你在新闻上只会看到记者片段的撷取跟结果 过程跟重点他们只会挑看的懂的打上来看
作者:
a92194 (Denny)
2018-02-09 23: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