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有位同事最近离职,然后没多久他公司就收到某机构的检举罚款
然后我朋友就在无查证下私信给他这位离职同事,
说他这样去检举为了私利(听说可以获取高额的检察奖金)而伤害公司、伤害同事的行为
已经造成公司与全体同仁的困扰,然后提醒他"因果的路上要小心"
我朋友因为他是佛教徒,所以十足重视因果观念,他只是认为他为了贪念去伤害别人
将来的会有果报(来世不是贫穷不然就可能受怨憎会之苦),所以才会这样提醒他
但其实我朋友不确定是否是他前同事去检举,
只是觉得他离职当天就似乎有在拍照存证的动作(以便日后去检举)
而且时间点也太巧合了,所以一时冲动才私信给他,
但现在他不确定是所谓的 "恐吓" 是指
1."因果路上要小心"
印像中的恐吓是指生命或财产受到危害(如被断手断脚),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等因果报应则是一般社会的普世价值,同时也具有劝人为善的作用,
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也会有罪吗?
2.这不是他检举的,但今天我朋友咬定是他造而会造成他的心理不安或人格受损。
可是如果真的不是他去检举的话,只是怀疑而私信给他,顶多只是误会而已,
又没有在网络上到处散播是他,这实在跟跟恐吓扯不上边吧!
然后我这朋友不想多事,还想和解咧!觉得真的有其必要吗?(当然我个人是不以为然啦!)
感谢大家耐心看完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