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 同步发表 CAR板,为友人这两天内发生之故事
期望各位前辈可以帮忙解套
转叙:
于 2017/12/21(四) 傍晚前往桃园市区(某联盟店)观看二手车,看完后 车子OK
,剩下的与家人沟通 & 贷款部分,于是 当下特别与业务强调无法当场决定,若返家后与
家人沟通且贷款月缴款确定负担许可 再行于12/22中午前 汇款付订致电确定购买该车辆
,若期间车辆已被订走,表示无悔。
业务当下表示OK,但 贷款部分要先送审(汇丰业务专员),须先留下证件(有证件保管
条)与签订合约(某联盟制式契约 审阅期2日),并(偷吃步)填写 于 12/19(二)已携带回去详
细阅读,且当场联络专员填写贷款文件。
身为大夜班因近日身体不适,且与家人沟通进入困难,所以 翌日 12/22(五) 中午前
并无联系确定要购入该部车辆。
于 12/22(五) 早上与银行电联照会,中午~开始昏睡,非上班时间都在好好修养,期
间数通来电未接到,至 12/23(六) 下午联系该业务时,(表示无购买意愿),却被表示 贷款
已花费大量精力人力过件,且车辆已过户完成,什么时候可以交车,若车辆不要宣负担一些
公关费用(1手车变2手车)等费用...达数万元(尚未详细计算)
买卖契约书并无特别签订相关协议,无法以书面举证,唯有 与 业务的对谈录音档,
内容有 当初的口头协议(就先银行审件,关于该车辆若确定入手于 12/22(五)中午前联系
下订),与 于 12/21日夜晚签订契约时伪签契约审阅期日期。
想请教各位先进,该如何退车并保障自身权益,且 贷款部分先卡住,目前想主张契?
驧L效,该 如何主张? 或者有无其它办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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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 当下友人傻傻的就签合约,给证件,目前事情发生了,希望以解决事情为前提(
就不要再过多批判了),友人表示,基于卖方无诚信 坚决不要该部车辆,恳请达人 引用 解释 适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