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询问是否构成刑法民法

楼主: psychonline (jj)   2017-12-08 12:23:59
事发经过简述:
两年前跟同事下班后私下参加一个比赛,比赛期间,讨论完会一起吃火锅、
逛夜市吃卤味、逛莱尔富、屈臣氏等,直到双方产生认知冲突,
对方问说我是不是迷恋她,比赛是不是别有目的,我当下的感觉是很错愕,
也说99%把她当朋友,当时是已婚身分,所以有找我老婆加入来避免误会,
但对方不同意我老婆加入,过了一个月比赛结束后,对方怀疑我的情形加剧,
我说了要不要好好讲还是好聚好散,对方直接说好好讲有用吗?
也说明明就是,我一时情绪激动,就说了好啦好啦~我爱妳等话语,最后绝交收场。
这两年间,只有半年后有找过她道歉,但她不接受,后来在公司都装作不认识,
或是点头致意,没有交谈,直到最近问说要不要和好了,对方坚决不愿意
,后来我在公司群组发布了跟对方比赛有冲突,让我压力很大的讯息
,现在对方要告我性骚扰,公司也调查属实,情节轻微,
也被认定涉不当追求及不当联系。
目前有申复一次的机会,请问我该如何自保?
或是有什么答辩的方向?
或是就认了?
另外,我们比赛前是还不错的朋友,会聊天,分享生活点滴,但对话讯息都删了,
只能用片面陈述说明
这样的行为有涉及刑法或民法吗?对方律师一直威胁说我已婚还对对方说我爱妳这些话,
如果公布这些讯息我就会身败名裂等。
求意见,谢谢!!
作者: hidog (.....)   2017-12-08 12:35:00
言语性骚扰没有刑法 是行政罚跟对方断绝往来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2-08 13:15:00
对方有律师...而且我不认为在PTT省钱的会说出全部经过...尤其感情如果要避重就轻.找律师比较好
作者: yesohya   2017-12-08 14:25:00
少个女性友人又不会怎样没事想和好找事干嘛 = =不同意就算了 都两年了 还要PO群组 说妳没要惹事 谁信?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2-08 22:15:00
既然真的对对方没感情就终止联络即可 何必一直介意?从前是好友不代表永远是好友 提出也没办法当有利证据
楼主: psychonline (jj)   2017-12-09 14:38:00
平常会遇到,以前关系又不错,想和好是人之常情吧
作者: hidog (.....)   2017-12-09 14:41:00
但是都上法庭了 就不用想和好了
作者: yesohya   2017-12-09 14:44:00
有人对你老婆做同样的事你也会这么认为
楼主: psychonline (jj)   2017-12-09 15:26:00
当时就是被挑起情绪,才说出了不洽当的话结果被当证据也很委屈
作者: hidog (.....)   2017-12-09 15:33:00
没啥好委屈的 话本来就不能乱讲
楼主: psychonline (jj)   2017-12-09 18:35:00
但是在说这些话前,我有先说好聚好散,不要联络了对方还是继续激怒我,我才说出不恰当的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2-09 19:32:00
你自己要接近别人,怪别人激怒你…不要找对方就好了
作者: yesohya   2017-12-09 20:10:00
好聚好散? 谁信啊 都过两年还去招惹 这叫好聚好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11 00:42:00
相信女方的看法跟说词,保证天差地远.... :D
楼主: psychonline (jj)   2017-12-11 09:25:00
是天差地远没错,之前也跟对方说了我的立场想法但对方不接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是我的感受,但也无法证明
作者: yesohya   2017-12-11 21:12:00
人家不理你或点头 到这阶段都还没事 还要继续去惹事怪谁?妳让事情止在第一段不就没事了 = =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2-12 11:32:00
为什么要跟你好聚好散阿 人家就没理你,两年来也是只有点头致意,结果你现在跑去说这些,说不是骚扰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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