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简述:
两年前跟同事下班后私下参加一个比赛,比赛期间,讨论完会一起吃火锅、
逛夜市吃卤味、逛莱尔富、屈臣氏等,直到双方产生认知冲突,
对方问说我是不是迷恋她,比赛是不是别有目的,我当下的感觉是很错愕,
也说99%把她当朋友,当时是已婚身分,所以有找我老婆加入来避免误会,
但对方不同意我老婆加入,过了一个月比赛结束后,对方怀疑我的情形加剧,
我说了要不要好好讲还是好聚好散,对方直接说好好讲有用吗?
也说明明就是,我一时情绪激动,就说了好啦好啦~我爱妳等话语,最后绝交收场。
这两年间,只有半年后有找过她道歉,但她不接受,后来在公司都装作不认识,
或是点头致意,没有交谈,直到最近问说要不要和好了,对方坚决不愿意
,后来我在公司群组发布了跟对方比赛有冲突,让我压力很大的讯息
,现在对方要告我性骚扰,公司也调查属实,情节轻微,
也被认定涉不当追求及不当联系。
目前有申复一次的机会,请问我该如何自保?
或是有什么答辩的方向?
或是就认了?
另外,我们比赛前是还不错的朋友,会聊天,分享生活点滴,但对话讯息都删了,
只能用片面陈述说明
这样的行为有涉及刑法或民法吗?对方律师一直威胁说我已婚还对对方说我爱妳这些话,
如果公布这些讯息我就会身败名裂等。
求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