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1-15 14:35:001) 根据内政部的“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来说,房屋的修缮损坏需要出租人来负担,你有在这方面尽好责任,但承租人不愿意让你处理,那么可以协调由承租人他那里指定一个不打扰他的时间来让你们的水电进行检查 2) 可以跟他建议若现在不检查厘清责任,未来问题继续发生,租赁结束或终止会向他追究因为他不尽承租人的管理责任造成房屋损坏的相关赔偿,过程很复杂,不是存心要打扰他,麻烦请他帮忙配合一下3) 另外民法 429 条,里面规定出租人出于保存租赁物所产生的必要行为,承租人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