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公共冰箱中的个人物品放毒

楼主: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7-10-29 01:09:38
甲由于冰存在宿舍公共冰箱的牛奶时常被偷喝
心生不满
于是便在某次购买牛奶后
刻意在牛奶中加入剧毒化学物质
而冰存后隔天乙恰巧经过冰箱
正值烈日当中
见冰箱中的牛奶
一时不敌口腹之欲
将甲的牛奶带回饮用
饮用毕即毒发身亡
请问一下板上各位先进
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杀人罪?
作者: yesohya   2017-10-29 01:19:00
教科书(作业)题就别问了 = =妳知不知道爬文不只一篇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29 01:41:00
1) 以前台湾有超商千面人饮料下毒,就是杀人罪起诉,最后是无期徒刑定谳 2) 题目为了虚构情节,都把动机跟过程写出来了,这应该不需要特别在反复确认。你已经讲了,甲是为了报复而下剧毒,从动机就很明显就是蓄意某杀对方。谋*不论是公共空间还是放在自己的东西都一样就像是你为了防止住家被小偷入侵,你摆了许多高压电或是容易致死的陷阱,那种是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如果你还要争这不是杀人,你可以去找有关饮料、农药相关的裁判书,里面有案例是女方不满男方,有次得知男方常喝的饮料品牌,于是他在家中调包了该品牌的饮料并加入农药,导致男方回来后喝了饮料误入农药致死无论如何,如果饮料被偷喝就采取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这不是正当行为方式也让自己处于面临严重刑责的处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29 03:18:00
"不特定人" .......不管出发点是什么,杀人就是杀人..........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7-10-29 07:30:00
成立等价的客体错误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29 10:16:00
已经知道有"人"会去喝,动机就成立了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29 10:50:00
或许可以举证自己是要拿来自杀用,被别人误食....不过,既然都要自杀,那不如干脆直接跟法官讲,判死刑好了
作者: hidog (.....)   2017-10-29 12:34:00
你可以放过期食物 难吃食物 但是不能下毒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29 19:42:00
刑法第13条第2项的间接故意。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7-10-29 19:55:00
主观你都列出来了 还有什么好讨论?就是不行你如果主观不是想害人,还好说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1-05 14:49:00
这和谋杀有___%像
作者: jase1979   2017-11-08 10:13:00
刻意放毒就是有动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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