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法规Q&A:
https://goo.gl/JUVD8m二、 法院应否调查子女之生父三、 生母与生父对出养之意见不一时可否出养《民法》第1086条:“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76条之2第1项:“被收养者未满七岁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并代受意思表示。”《民法》第1089条第1项:“对于未成年子女之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负担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权利时,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负担义务时,由有能力者负担之。” 收养事件涉及公益,法院通常会依职权调查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