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怀孕,跟生父在孕期中就分手了,之后孩子出生生父付过2~5次的费用,之后就
没有再联系过了,怀孕中我跟生父的短信对话中都有提到孩子是他的,但生父并没有做任
何认养或收养的动作,也没有做过亲子鉴定等等,所以孩子生父栏是空白的。
问题如下:
问题ㄧ:如果我要结婚,结婚对象要收养孩子,需要经过生父同意吗?
询问过是需要的,但疑问的是,法律上,孩子并没有生父这个人啊,因为生父也没有办法
证明孩子是他的,除非做亲子鉴定,但现在就是完全都没有,那么又为何需要一个陌生人
同意呢?
问题二:假若收养成功,生父之后有办法再要求做亲子鉴定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