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赔偿金额过高!!

楼主: Xilalala (大抠)   2017-10-03 10:52:39
各位午安,大家好!
因最近家里有件车祸,对方索赔不知道合不合理,想问看看有没有专业人员可以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妈开车逆向回转(因为在自家楼下刚上车要回转...)
撞到一个年轻的老师
对方左手骨折,打钢钉三个月,期间我们都有关心他,他开刀住院两天,我妈妈也有到场
探望。
尴尬的事情是妈妈刚好是此医院的员工,因职务之便可以看到对方的预约看诊,所以我妈
妈有点鸡婆的都会在看诊前提醒对方记得就医,也会在看诊后联络对方,询问病情,也曾
用line告知对方”我曾看过你的X-Ray,......。”等等的
听到这我就觉得我妈犯大错了,这部分不知道会不会被对方拿出来做文章......
交通单位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对方零肇责
目前对方开价如下:
医疗费用、住院费用 大概6000(有单据)
机车修理费用 8000
交通费:三个月
4000*3=12000
工作损失:一天1200*4天*4礼拜=19200
19200*3=57600
精神赔偿:车祸开刀,左手无法动弹,至今已拔除钢钉仍无法正常使力
150000
出国违约损失:6000
看护半个月2200*15=33000
以上总共266600 。
说明:他白天仍有上班,损失是计算他晚上兼职部分。
以上。
想请问各位这个价格合理吗?
有办法压低一点或是行情价是多少?
我们是绝对愿意和解但却也不想被狮子大开口!
感谢各位观看!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0-03 10:54:00
很合理...车子有保险的话,问问看能赔多少,开车通常有保险吧…保得正常的,几乎可以全赔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7-10-03 11:00:00
有单据的部份很难杀价,就只剩精神赔偿有机会杀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10-03 11:01:00
骨折打钢钉~他或许还没计算劳动力减损的价值.赶快和解拔
作者: furio (void)   2017-10-03 11:20:00
Xray那部份不是作文章那么单纯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10-03 11:50:00
他都拿得出单据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poeoe   2017-10-03 12:03:00
看起来很合理啊
作者: wallachia   2017-10-03 12:38:00
看护专人2000家人1200 但是砍了可能会激怒...
作者: Sechskie (7kies)   2017-10-03 12:43:00
“至今已拔除钢钉仍无法正常使力” 光这项就有得赔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3 14:22:00
不要到时候精神赔偿开到30就不错了..骨折类的30都还好你们要少点事的话 别再人家那里给人家再杀和解是看对方 不们是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刑民事责任你妈闪不了的
作者: yesohya   2017-10-03 14:29:00
不合理,太低了妳拒绝对方也去问专业的回来开价就变60万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3 14:40:00
医护人员无正当理由查阅服务单位之病人病历资料 这个没有行政罚则?
作者: T28sc (SE)   2017-10-03 14:48:00
他还年轻 居然才开15万 他都没想万一手没力都没好怎么办你自己想想给你15万 手变那样要不要等你杀价 他多方咨询后 连X-ray一起捅 就...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03 15:20:00
这样叫狮子大开口?这根本佛心价。劝你还是快删文,万一被对方看到这篇文,到时就是60万起价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3 16:06:00
工损,看护,机车维修,精神赔偿都可以在杀低,不过问题是你方有刑事责任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10-03 18:30:00
另外,请你妈不要害她的朋友,给别人看病历,轻则医院行政惩处,重则刑事判刑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0-03 19:44:00
不合理 这金额太低 如果对方有心白天也会要求贵府承担如果有劳动力减损 金额会更难处理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3 23:49:00
要是我是受害人 除了车祸损害赔偿 一定要再加188的 员工执行职务侵害他人隐私权 雇主连带赔偿 医院先赔完再向员工求偿 赔死你啦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7-10-04 00:04:00
对方已经很客气了!咨询完你们就麻烦了....
作者: adamas0422 (冲刺吧 男孩)   2017-10-04 12:15:00
设身处地换成是你,给你这个金额你能接受吗?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4 12:39:00
简单讲就是老话 别人的手脚断不完 别人的命不值钱
作者: Sanish (o(‧"‧)o)   2017-10-04 14:53:00
对方真的超佛心,居然还嫌人家金额开太高,狮子大开口有没有老师的朋友看到阿,直接提告好了...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7-10-04 15:21:00
如果全肇责的话,太低了。
楼主: Xilalala (大抠)   2017-10-04 18:44:00
我不确定是不是全肇责。但是上面对方的肇事原因那栏:尚未发现肇事原因
作者: claire0828 (遥远的幸福)   2017-10-05 00:22:00
对方没肇事因素就代表另方全责,除非有其他肇事者
作者: jase1979   2017-10-05 09:29:00
左手无法动弹,至今已拔除钢钉仍无法正常使力....如果是你自己遇到妳还会觉得这个金额太高吗?
作者: drw6sd6r (黄给我你的唉)   2017-10-05 10:10:00
都照单据开价且价钱并不脱离常理。合情合理
作者: a9504836 (eddie)   2017-10-05 13:19:00
嘘你的标题 没告你刑事就不错了还说别人过高 手没办法出力耶 妳们还逆向 是我早就赶快赔一赔 签和解书了
作者: RiTaYin (梦语)   2017-10-06 11:04:00
不合理!!对方求偿的金额太低了!
作者: Beijingman ( )   2017-10-06 22:41:00
不合理!!对方求偿的金额太低了!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7-10-07 00:39:00
病历是特种个资,我看你文章中的描述应该是没有例外得蒐集处理利用的情形,所以医院是违法处理特种个人资料。个资法行政、刑责、民事损害赔偿都有,满麻烦的。不过我看上面推文都没人提到个资法,你就只能祈祷对方也不知道了。
作者: PTTPeace (和平至上)   2017-10-07 19:28:00
我想跟对方说你妈有违反个资法的问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7 22:59:00
本案不当接触个人医疗资料的民事部分 损害怎估计?
作者: l229 (iria)   2017-10-17 20:10:00
结果原po跑去car版取暖反而被嘘,妳们家的人完全没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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