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祭品文 被告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17-10-02 14:50:58
※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铭言:
: 源由:
: 当时背景时空在今年六月一号 那时候新闻在吵美猪 立法院门口国民党在外面抗议
: 在政黑板 有人发文 国民党会不会开车冲撞?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28258.A.C6F.html
: 他文章提到以前连战选输 所以邱毅开车冲撞高雄地检署
: 所以我就在政黑板上发了这篇祭品文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51883.A.846.html
: 如果国民党抗议冲撞立法院跟邱毅一样或更高就发鸡排
: 过了两个月就收到承办警察打来电话说被告了 违反刑事的社会法
: 下礼拜约要去做笔录,我大概的解释,
: 在政黑板发此文只是想戏谑以前国民党选举输了,邱毅开车冲撞法院。
: 并说明我发不发鸡排跟国民党会不会冲撞立院根本没有关系。
: 如果选举时,发文说国民党选输在凯道开夜市,我就发鸡排,请问这样也是有罪吗?
: 以上是我大概的说明
: 或是怎么说会更好? 请问这样会被起诉吗?
回报一下后续情况 ‘ 不起诉 ’不起诉书有看没懂 文诌诌的 对 我理组
有了这次经验
我想问一下我对这被告的流程是不是正确理解
1.收到警察电话要去做笔录 如果太远可以不去 这没差
(例如我住嘉义 但警察要你来台北做笔录 我可以选择不去)
2.之后收到传票 可以和书记官申请管辖转移
(传票上面可能会要你在台北开征查庭 你可以转移到嘉义)
3.检察官征查庭可以去尽可能去
你当然也可以缺席不去 但你会吃亏 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但如果有正当理由 你可以请假或是书面陈述或请他人代替出席
4.之后就是等检察官起诉或不起诉
PS第一次遇到被告 真的不要怕
征查庭你可以为自己辩护 检察官起不起诉 之后法官判有没有罪 量刑多少
不服可以上诉
觉得自己站的住脚千万不要和解 特别是妨碍名誉在起诉以前
你傻傻的和解赔钱道歉 其实到检察官根本是不起诉 绝不要让讼棍有生意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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