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gcat (小绵羊赶集)》之铭言:
: 我有个朋友的先生最近发生了意外,情况不太乐观
: 他们俩夫妻共有的存款都存在男方的户头里
: 我朋友现在有点担心男方的家人也会去继承或是争这笔财产
: 男方的家人对女方很不友善
: 我朋友唯一的筹码就是他有网络银行的密码可以登入
: 想请问版上专业,有没有什么建议能够让女生保有这份属于他的权利
: 谢谢
小状师的卑微建议:
一、钱在男方帐户而不是联名帐户,就存款的归属认定上就是属于男方,至于
女方存入的部分,需要女方提出证明,很麻烦,除非每笔入款都有来源可
以勾稽。
二、即便女方有钱放男方帐户,这不代表女方可以在男方未授权情况下直接把
钱取走,有返还请求权不等于可以自力执行。
三、登入网银把钱转走←能证明这行为经过事先授权?有网银密码不代表必然
有授权任意处分,也可能只是“特定范围内的授权”,例如操作缴家庭生
活帐单,这部分不说日后成不成立刑事责任,光是跑地检、地院开庭就是
麻烦的事。
四、除非男方还可以口述授权,否则男方存摺、印章绝对不能动,我办过的案
件中,擅自提领帐户存款几乎都成立伪造私文书。
五、侵占应该不会成立,毕竟帐户里的钱不是在女方持有中,不会该当易持有
为所有的要件,但可能有背信的问题(女方使用网银密码转钱出来超出原
本授权或委托范围且损害本人利益),背信的部分,假设能证明女方有存
入金钱且只取走该部分,或许可认为不具不法所有意图,但是证据调查上
......请多保重。
六、特别注意:伪造文书罪只看“有没有权做成文书”,除非该帐户都是女方
存钱(要证明),可以论断男方只是出名的人头(借名开户的概念),否
则在男方无意识或死亡的状况下,动存摺印章一定会成立伪造文书罪。
七、不要妄动,除非女方愿意承担日后刑事追诉风险。
八、如果还有疑问,请到各地法律扶助基金会免费咨询,各地法扶地址请自己
google。作为一个小状师,有很多擦不完的屁股(代书、房仲、银行员自
以为聪明乱建议),衷心提醒:找法扶咨询并且处理建议请律师写在纪录
表,如果建议有误导致违反刑法,至少以后可以就违法意识欠缺主张免刑
或减轻(刑法第16条)。